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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直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0-09-26 16:53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西双版纳州州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人事厅云人〔2004〕37号文件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人社发〔2009〕188号文件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直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州直16个事业单位45个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2日至1975年10月22日之间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为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能力。其他条件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四)咨询电话:0691-2122475。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存档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无效)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持复印件代报名,政审时审验原件,审验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持学籍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职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须持当地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失业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聘期届满特岗教师、革命烈士子女、零就业家庭子女须持相关证书或证明。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前半天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告之考生,让考生尽快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5天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凭发票到报名点退报名费。

  四、考试

  为使考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分值分别为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40分,专业笔试成绩占40分,面试成绩占20分。

  (一)组织考试: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笔试,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

  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笔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省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州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的2个播音岗位不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专业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日下午3:00-5: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3日-5日;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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