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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简章

2010-12-02 18:12  |  临沂市人社局网站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12月 1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属在职人员受聘的,试用期6个月;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

  七、其他

  1、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10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计划

各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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