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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1-08-10 13:4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6日—8月17日(每日8: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宇大步行街北首)


  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郯发[2011]41号),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和我县事业发展人才需求现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充实到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岗位需求、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郯城县户籍或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郯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已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办理报到或人事代理手续的2009—2010年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等条件。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6日—8月17日(每日8: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宇大步行街北首)。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员需提交:(1)身份证、户口本(或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2)2寸免冠彩照三张。

  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按医疗卫生类、教育类(哲学、历史、语言学、数学、化学、地理等专业)、普通类分别报名。

  2、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应聘者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科目:医疗类为《公共基础知识》(50%)、《生理学、病理学、解剖学》(50%);教育类为《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50%);普通类为《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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