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报名地址: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蓟县城内兴华大街55号,原蓟县卫生防病站)
缴费时间:2011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
面试时间:2011年9月
为加快蓟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蓟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生20名,护士80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确保将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过硬的毕业生招聘到相应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考核录用;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经考试录用;大学本科毕业生面向本县经考试录用。招聘的医生,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招聘的护士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三、招聘具体条件
1.报考医生职位的考生范围为蓟县籍的2009至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县外考生范围为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报考护士职位的考生范围为蓟县籍的2009至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人教育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具有非农业户口。
4.报考护士岗位的2011年毕业生要求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⒌2011年及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医”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录取批次和户籍限制。
⒍身体健康,无身体或智力残疾。
⒎具备招聘单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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