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确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的标准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如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拟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进行。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的内容与方式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校组织实施,成立由我校人事部门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考察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组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咨询电话及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84940451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339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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