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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曹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1-09-07 14:42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曹县人民医院45人:临床医学23人、影像4人、高级护理18人;

  2、曹县中医院3人:临床医学2人、高级护理1人;

  3、曹县第二人民医院2人:临床医学1人、高级护理1人;

  4、乡镇卫生院50人:临床医学25人、高级护理25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曹县人民医院、曹县中医院、曹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影像岗位的考生应为全日制医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位证书,200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2011年毕业生除外)、未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的考生应为全日制医学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2009年及以前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2011年毕业生除外),未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报考高级护理岗位的考生应为全日制医学普通专科高级护理专业及以上毕业,2010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或合格成绩单(2011年毕业生除外),未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护理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已婚考生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但报考曹县人民医院、曹县中医院、曹县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乡镇卫生院相应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务必在报名时提供,否则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监察局、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医学专业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医学理论及应知应会的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和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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