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贵州省黄平县医疗事业单位招聘100人简章(3)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成立考核组,考核组需由两人以上组成。由考核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在上交考察材料的同时,必须上交考核对象的学生档案或个人档案,不按规定上交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246950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2469578县纪委办公室
八、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黄平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且兰黄平网(网址:http://www.julanhp.com/)。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黄平县2011年第二批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黄平县2011年第二批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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