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省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报考医疗卫生、教育相关岗位的考生,分别加试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岗位要求的各种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所在留学国家或城市中国大使馆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的应聘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莱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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