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省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以后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1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