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8:00——11月5日17:00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大港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大港振兴路14号)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滨海新区大港人社局组织2011年大港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名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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