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河东区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打造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2012年,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7年5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河东区户籍,或居住在本街道一年以上。
三、招考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4月6日—8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在所报考街道办事处报名。
(2)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持下列证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打印的《河东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符合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者请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颁发准考证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2日—13日到报考街道办事处领取。
(4)报名及考试费:20元/人。
2.考试
笔试、面试由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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