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民政局决定对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需补充的45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长沙市民政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由市民政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事宜,市民政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基本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期在基层民政单位工作;
(三)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四)能服从招聘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四、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使用招聘单位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岗位竞聘后确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长沙民政信息网(http://www.changshamca.gov.cn)(下同,不再标注网址)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不设现场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7月19日上午9:00—7月23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9日上午9:00— 10日上午12:00。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简章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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