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景洪市事业单位招聘140人公告
景洪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岗位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总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50%)。教育局下属学校岗位和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参加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成绩100分。
(一)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复习参考资料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参考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或到书店购买。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在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景洪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景洪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教师岗位人员需先进行公共科目考试,考试人员以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数1:2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前二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时,并列人员亦进入专业技能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准考证于2012年9月 6日-2012年9月8日在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育局确定和通知。
(四)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教师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其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五)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2012年景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2012年云南省景洪市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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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内容 | 学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公共基础知识 | 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概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文史、国情国力、事业单位改革知识、礼仪、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等 | 30 | 罗红军、李霞、卢小平、刘须宽、姜灵均等 | ¥680 |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
体检由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符合 体检要求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市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 检、资格复审仍不合格,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体检、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 订聘用合同,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按规定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试,经初聘培训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 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七、考试纪律
为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规定处理。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不按时到场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单位,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纪检监督电话:0691-2585853 ;咨询和联系电话:2140225
2012下半年招聘简章.xls
实习编辑 叶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