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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大关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09-01 11:40  |  华图网校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面试时设旁听席,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权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书面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媒体上公布。

  (六)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确定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在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媒体上公布选拔结果。

  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竞争性选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按照竞争性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对竞争选拔工作的监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对竞争性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县委及上级组织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

  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

  市委公选办电话(传真):0870-2128956

  县公选办:0870—5627566

  监督电话:

  中共大关县纪委0870—5622200

  中共大关县委组织部0870—5628066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大关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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