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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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因工作需要,我区进行2012年第二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聘员和大学生村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1、1-2、1-3。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聘员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大学生村官
面向具有招考单位所在镇(街道)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考。
三、招考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政府聘员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即197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大学生村官招考条件:
(1)具有招考单位所在镇(街道)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3)热爱农村工作,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的农村工作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能经受农村基层艰苦环境的考验。
(5)本科、大专学历人员的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即30周岁下为198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条件可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聘员和大学生村官职位,但同类型的职位只可报考1个。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具体见附件2-1、2-2、2-3。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3),可由他人代报名。
4、考试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五、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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