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焦作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
备考QQ群:237755141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报名入口】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2012年度解放区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中学教师30名,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读高校学生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报考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2、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的,应聘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3、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 1982 年 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3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
1、报名
报考者请于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登陆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fq.gov.cn )下载并填写《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于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焦作市解放区教育局负一楼大会议室报名和数码照相。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表上附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出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10月29日— 30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本人情况核对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10月31日上午8:00—11:30到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人事科(解放区人民政府西配楼5楼)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