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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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至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为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规定,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越秀区(财政核拨)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越秀区新闻信息中心。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至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报名邮箱:yxxcb2012@163.com
2、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发表作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3)有节目主持或播音出镜、影视制作等实践经验者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的视频文件;
(4)暂时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5)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应聘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6)全身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3、网上报名后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高教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者须提供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4、准考证的发放:
请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领取准考证当天,带齐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和上述须提交的所有表格、证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时间:2012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广州市越华路183号1005室领取准考证。
5、已领取准考证的应聘者须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6、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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