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考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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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319室(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2名。按照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08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1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319室(光明新区塘明路1号),联系电话:88211860。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职位要求的《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2);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正式录用前提交原件,否则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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