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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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民中心C区4110房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工勤类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辅助管理类雇员3名、工勤类雇员2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二、招考范围
深圳户籍,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并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
2.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有关条件界定
1.设定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30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2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报名时间:1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市民中心C区4110房,咨询电话:82108801(钟***)。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生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六)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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