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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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至17日(星期四—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区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对面)
本地区社区建设发展需要,根据黄埔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管理有关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人。招聘不分街道职位,采取统一接受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统一分配办法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从化),非广州市常住户籍者需具备入户广州的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广州市黄埔区户籍、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随军家属、复退军人及街道现有临聘人员优先录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5日至17日(星期四—星期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黄埔区广新路66号三楼区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对面)
(三)提交材料:
1、填报《黄埔区2012年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收件时备查)。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小一寸正面红底彩色相片3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发准考证时,代收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此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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