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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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经泰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兴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专业和相关要求见《兴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29日至1994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异地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经省批准录用在兴化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考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部分职位按《招聘职位表》说明放宽报考人员户籍限制;其他人员报名时应为兴化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兴化市户籍。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普通高校入学时户口迁至高校的证明)、毕业(学位)证书、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政策性安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放宽户籍限制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⑵《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⑶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或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