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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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吉利科技园办公楼一楼)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的监督下,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5名,其中面向社会招聘22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3名。详见《2012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8至28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199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聘用后本人承诺在吉利区服务满五年。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或在洛阳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2年吉利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2012年吉利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
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港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吉利科技园办公楼一楼)。
3、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
⑶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⑷已就业人员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洛阳市委组织部和本人服务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洛阳市“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⑹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⑺其他证明材料。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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