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佛山市气象部门招聘应届毕业生1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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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12月21日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含南海、三水、高明区气象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共16名,并纳入编制内管理,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市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共7名;
2、佛山市南海区防雷设施检测所(南海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共3名;
3、佛山市三水区防雷设施检测所(三水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共2名;
4、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共3名;
5、佛山市高明区防雷设施检测所(高明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共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符合各招聘岗位所列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佛山市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拟定招聘公告并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发布,同时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1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 fs121@foshan.gov.cn,佛山市气象局人事科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联系人:岑杰军,联系电话:0757-83382507。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请附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3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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