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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德州乐陵市公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2-12-10 19:29  |  德州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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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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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机关人员结构,解决基层人员不足问题,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2011〕87号)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人〔2006〕3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80名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非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公安专业不限户籍,非公安专业考生需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

  5、公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公安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才市场

  报名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www.sdllrc.com)下载《2012年乐陵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加分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对于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调整相应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和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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