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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竞争性选拔2名团区委副书记简章

2012-12-11 17:27  |  北仑区委组织部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宁波市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团区委副书记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北仑区委研究,决定开展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竞争性选拔工作。

  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职位为共青团北仑区委副书记2名。面向宁波全大市范围选拔(以2012年11月30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选拔的条件和要求

  参加竞争性选拔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要求:

  1、任职资格要求:

  参加工作满2年。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县(市)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或现任、曾任市直或县(市)区级机关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街道(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建立团委的企事业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或者在校期间担任过高校校级学生会或共青团部长以上职务(含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职务)。

  上述职务任职日期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

  2、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身体健康。

  三、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新闻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发布信息。

  2、公开报名

  (1)报名人员可登陆“北仑党建网”(http://zzb.bl.gov.cn)下载打印《北仑区竞争性选拔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根据规定,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和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12楼A1225室)。

  3、资格审查

  由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竞选办)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按招考名额报考人数不足1:10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直至取消本职位选拔。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哪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其竞选资格。

  4、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竞选办组织,时间初定于2012年12月22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6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按招考名额面试入围人数不足1:6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直至取消本职位选拔。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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