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考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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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秘科(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1113室)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区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1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考计划表户籍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
1、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秘科(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1113室)报名。
2、报名者需备齐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g.gov.cn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合格证》;毕业证书、验证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报名者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资格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工作委托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测评方式为直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场。逾期未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场。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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