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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日照东港区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公告

2012-12-20 11:51  |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4、考察。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50%),由高到低排序,按选拔职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分别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群众信任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对区外人选的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当地组织部门进行。

  5、体检。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6、研究任用。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50%,考察占1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经部长办公会研究,按1:1的比例推荐提名拟任用人选,并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7、任前公示。对确定的任用人选,通过日照党建网、东港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公示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以及进入面试、考察、任用人选名单,均以适当方式向考生本人和社会公布。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不降低选任标准,不简化程序。成立东港区公开选拔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工作,搞好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予以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东港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线电话:8212380

  本公告由东港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东港区公开选拔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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