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为汕尾市城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汕尾市工商管理局会同汕尾市城区人社局按规定划定。
3、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汕尾市红盾信息网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4、接受考生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汕尾市工商局人教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汕尾市红盾信息网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 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汕尾市红盾信息网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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