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干警等事业人员公告
成立汾阳市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白小勤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立武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王利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宋志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慧义 市政府副市长、教体局局长
韩学尧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魏向华 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
文 峰 市政府秘书长
郝 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任世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孟繁亚 市纪委副书记
冯旭东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冬飚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世忠兼任。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定向报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共招聘事业人员198名,其中,中小学幼儿教师90名,公检法协警70名(女性14名),其它事业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初中教师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幼儿教师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艺术院校音乐、舞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参照报名。
公安协警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警察、司法类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其它普通院校公安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检协警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警察、司法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其它普通院校公安类、法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因政法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此次招聘以男性为主。
其它事业人员为201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岗位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2、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因国家学生分配制度改革初期我市预分配师范类毕业生等原因,小学、幼儿教师招聘年龄为33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止到2012年底。
3、具体岗位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报考人员一般须有汾阳市户籍或生源地为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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