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天津教师考试QQ群:246723466
报名时间:2月25日以后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本地区教育教学实际,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滨海新区大港人社局组织赴河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11”工程大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⑸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⑹研究生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⑺取得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证书;大学公共英语国家四(六)级考试在425分及以上;
⑻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共招聘初级以下岗位教师77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河北师大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3年1月30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和大港信息网(http://www.tjdg.gov.cn/)及北方石油化工人才网(http://www.jshrc.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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