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水市招聘1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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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赤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岗位、专业、数量和条件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赤水市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78年7月1日以后、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成人在职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士以上研究生);
(2)定向到市外或定向本市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赤水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4)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5)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法纪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具有实践经验的优先;
4.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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