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赤水市招聘1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赤水市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七天。对无影响聘用的,由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四、所招聘人员实行的有关政策、待遇
1.从市外到我市就业的毕业生,可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考试考核招聘的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考试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考取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除外)。
五、纪律要求
考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单位: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52—2862540
监督单位:赤水市监察局电话:0852-2864903
附件1、赤水市2013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
附件2、赤水市考试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个人信息表.doc |
赤水市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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