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招聘400名高中教师公告(2)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13年招聘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
4、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前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以及个人学籍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及成绩折算比例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1: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职位出现末位分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聘用对象。
2、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其中:报考职位序号为13—22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3、面试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阶段教材,综合考察教育教学能力。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贵阳报名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2、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威宁县职校。
七、招聘比例
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招聘人数不低于3:1开考和聘用。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分。
2、领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2日在威宁自治县教育局。
3、笔试地点:威宁县城(具体见准考证)。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审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列入被审查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招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若招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
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进入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生参加审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三项分别都相同时,需重新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被审查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招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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