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威宁自治县招聘400名高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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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贵阳报名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威宁县职校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2012年12月23日第十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13年2月3日第一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并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人社复[2013]6号)文件批复,同意我县招聘400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威宁县高中教师40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城乡高中教育教学5年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应聘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应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不限师范专业)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有报考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详见职位表);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详见《威宁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已定向到县外或定向到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及特岗计生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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