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开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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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开平市卫生局组织人事股(地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12号5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关于印发〈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0〕69号)精神,现就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类型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版)》(附件2)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的相近学科确定专业类别。岗位专业要求为目录中的二级学科或其他具体专业的,则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公告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应聘者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有具体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毕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3年2月28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须凭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工作协议)等材料作为依据。
(四)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2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及2014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
“范围”指户籍方面的要求,其中,“开平市户籍”指开平市户口,“江门市户籍”包括江门市属下四市三区户口。
(五)其他
1、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2、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3、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开平市卫生局组织人事股,联系电话:2252002。
三、应聘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bj.kaiping.gov.cn)、开平市卫生局网站(http://weisheng.kaiping.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3年上半年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填妥表格。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开平市卫生局组织人事股(地址:开平市长沙人和东路12号5幢,咨询电话:市卫生局:2252002,市人社局:2257303)
(三)应聘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应聘者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应聘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可查看(附件1)。凡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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