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雇员公告(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304A室(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622925、8462296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初审提交资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原件。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8.按夫妻分居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编制性质文件、编制卡或人员编制名册(复印件应加盖机构编制部门或单位公章);已调入深圳一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夫妻关系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依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查询(http://www.psxq.gov.cn/)。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同上)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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