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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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304A室(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坪山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4名。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4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坪山新区2013年2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雇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2.报考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职位表要求的同学历层次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其它要求: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A类的考生,可应聘专业技术类及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通过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B类的考生,可应聘辅助类普通雇员岗位。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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