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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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2013年4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2006年1月1日执行),经中国地震局批准,新疆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我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其中地震监测预报事业单位综合岗位11人,台站综合岗位10人,财务人员2人。
(二)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职位及其它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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