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2013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所学专业和拟聘岗位专业要求,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持个人简历和报名表到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报名,也可发E-mail至xj.rsjy@163.com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并附个人简历。
3.资格初审。根据我局实际用人需要及岗位所需人员数,针对应聘者所学专业、综合素质、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条件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按照岗位需求数3:1确定。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10日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和新疆地震信息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于2013年4月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盖章认可的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710办公室进行笔试前的资格确认,凡与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不符,将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考试。上述各种证书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反应能力及对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态度。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10:00开始,面试顺序按照不同岗位抽签决定。
3.面试地点:新疆地震局办公楼十四楼会议室。
4.宣布成绩:4月27日下午19:00在新疆地震局十五楼会议室宣布面试成绩。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直接进入考察人员的有关说明
由中国地震局下属研究所为新疆地震局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对于新疆地震局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如出现不合格者,则取消考察资格,并按照该职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另行组织体检。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另行考察。
(五)审批及聘用
1.考察合格者,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新疆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中国地震局审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执行正式聘用后工资。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根据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标准给予兑现。
四、其他及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察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4.以上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咨询电话:0991-3838308(传真)18097665715
联系人:吴梅
监督举报电话:0991-3818637、0991-3820087
以上考务工作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和新疆地震信息网,并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开通。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人事教育处
2013年3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