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天柱县事业单位引进20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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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经研究,2013年决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0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天柱县委组织部、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职位
详情见附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31日后出生);具体放宽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4.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天柱县2013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为准。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dn.lss.gov.cn)、天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ianzhu.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2013年3月28日—29日上午9:00—下午17:30,报名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013年3月28--4日3日上午9:00—下午17:30,报名点:天柱县劳动力市场(天柱县就业局一楼)。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有关事业单位合并职位的,按招聘职位序号及专业进行报名,待体检合格后,按报名点所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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