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61人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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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区教育局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现场交纳面试费用90元,并发放面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方式为说课,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 询 电 话:24150712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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