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东区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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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和方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学段、职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
5、公示。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名单,并在考点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进行公示。
6、考察。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拟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签约。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签约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
8、体检。签约的考生报到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9、递补。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10、解约。签约的考生报到时,若有证件不齐、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影响录用的事项,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4150712 马肃新
附: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2013届大学毕业生计划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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