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公告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4月15日下午17时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求。我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5名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生(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5.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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