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连云港市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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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灌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 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及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 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及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27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5.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