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遵义市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7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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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进人计划,特制定遵义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78名,其中管理类人员21名,专业技术类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遵义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其它市(州)及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3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遵义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招聘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和专业技术类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6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wsbm.htm)中的“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遵义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遵义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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