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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教学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公告(4)

A+ A- 2013-05-24 19:00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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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非教学岗中如有优秀人才总成绩并列的,在征得部门及本人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审批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十二、公示

  经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进行,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谈爱民(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4332868 433366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及非教学岗工作人员一览表(下载)

  2、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师范大学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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