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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A+ A- 2013-05-28 17:54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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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入围比例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由自治区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公布为准。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包含内容如下: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制、学历、学习形式(全日制或成人高等教育)、成绩是否合格、是否准予毕业。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22楼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5.联系人:田旭 联系电话:0991-2822938

  (三)面试

  1.面试通知发布时间: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

  2.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历证明书)。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吐字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及形态、仪表等。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5.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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