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迪庆州州直学校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3)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迪庆州州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时,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应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故障,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迪庆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ygzf.yn.gov.cn/tongbao/)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
迪庆州教育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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