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简章(3)
四、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纪律
按师市发〔2006〕26号文件第六章规定执行。
(二)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师市纪委监察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职位。
应聘者应诚实守信,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且3年内取消参加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绿洲网(http://zzb.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993-2069511、2014939、2066919(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3-2013459、2069518(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附件1:八师石河子市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八师石河子市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3:八师石河子市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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