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卫生厅相关部门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厅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省疾控中心人事处:0371-68089227
监督电话:省卫生厅人事处: 0371-6589781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9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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